1物价局落实收费与市场管理自查整改去年区物价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努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价格监管,法律规范价格秩序,开展价格服务,为全区社会和经济进展制造良好的价格和收费环境,较好地完成了价格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一、落实收费管理制度,法律规范收费行为第一季度集中进行了《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我们依据市物价局的工作安排和国务院六部委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下发了年审通知,开展了年审宣传工作,组织了参审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明确年审的原则、内容和工作程序,强调年审纪律和廉洁规定。同时和区财政局联系,继续进行联合年审,一厅式办公。共年审《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424证,年审率96.6%。通过审验,进一步强化了对收费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遏制了乱收费行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管理工作。2月份,完成了中学、中学校等17家移交我区管理学校收费标准的清理、变更工作,废止了企业改制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根据规定取消了西光幼儿园等2家幼儿园的特长班的收费项目。8月份,对17所高中的电教教材费进行了审验、取消了高中同学毕业证的工本费、增加了高中同学的体检费。对10所公办幼儿园的取暖费进行了审查上证工作。落实收费员证制度,完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员证》的年审和新证办理工作,共年审534证,年审率达到99.2%。办理新的《收费员证》30证。9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自行车保管站收费活动,法律规范了自行车收费公示、收费标准,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加强了对部分经营性价格的监管。完成了37家旅店业、8家停车场和7家(三级以下)物业公司《收费许可证》的备案和年审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价费调研工作。4月份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会同区教育局在电力设计院子校、省建三公司子校、育英学校等12所学校开展了教育资源整合调研工作。5月份配合市物价局、教育局先后在实验幼儿园、教工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开展了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调研工作。6月份根据区政府安排,组织开展了征收“价格调节资金”的调研工作。7月份根据市物价局安排,我们组织对辖区内的物业收费和营业性停车场的收费进行了调研。同区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对17所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电教教材成本进行调研。进一步完善了收费公示制度。我们以教育、药品、医疗、交通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了收费公示制度,扩大了收费公示制度的社会覆盖面。组织收费单位对设置的公示牌进行了版面更新,同时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公示不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了纠正。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年共检查市场、行政事业收费单位和各类经营企业520余2家,查处有价格违法问题的32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98件,办结率99%,明码标价普及率达98%以上。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成品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价格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提倡公平竞争。7月,针对食用油、猪肉、蔬菜价格上涨,我们加强了日常市场价格的巡查工作。打击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压级压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依据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秩序整治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节日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局专门抽出价格检查人员,分片负责进行了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同时,我们加强了对生活必需品、粮油、运输、成品油、物业服务等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日常巡查,积极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打击价格欺诈,重点检查了商业购物、餐饮、宾馆、公路客运价格和明码标价情况。共检查经营户270余家,对一些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户进行了查处。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仔细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法律规范幼儿园和高中阶段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收费,加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和对中学校教材价格的监管。开展了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共检查学校、幼儿园64余家。开展了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检查。共检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