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缺陷调查、处理制度混凝土工程质量缺陷检查、处理及备案制度二〇一一年混凝土工程质量缺陷检查、处理及备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依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及裂缝处理技术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
第二条质量缺陷处理包括缺陷检查、缺陷处理、缺陷备案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质量缺陷的定义及分类第三条质量缺陷定义本制度所称质量缺陷系指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的检验项和检验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小(混凝土工程小于20万元),或处理事故延误工期不足20天,经过处理后仍能满足设计及合同要求,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及工程寿命的质量问题
第四条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的分类: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检查(测)分为
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检查(测)、混凝土结构内部质量缺陷检查(测)、混凝土结构裂缝检查(测)、混凝土结构止水缺陷检查(测)等
(1)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主要检查(测)项目为
建筑物外部尺寸偏差、表面平整度、表面蜂窝、麻面、气泡、孔洞、缺损、挂帘、错台、钢筋头外露、管件头外露、冷缝、施工缝等
(2)混凝土结构内部质量缺陷主要检查(测)项目为
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抗渗、抗冻、密实性等性能及混凝土空洞、架空、冷缝、施工缝等
(3)混凝土结构裂缝主要检查(测)项目为
裂缝发现时间、位臵、数量、裂缝长度、裂缝宽度、裂缝深度、裂缝产状、裂缝走向、裂缝发展状况、缝面渗水(包括冷缝、施工缝渗第1页共5页水)、钢筋锈蚀、析出物及析出物化学成分等
(4)混凝土结构止水质量主要检查(测)项目为
止水破损、止水连接、止水偏移及止水渗漏等
第五条质量缺陷的级别根据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所处的工程部位、严重程度、对结构安全、运行及外观影响程度,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分为三类
Ⅰ类质量缺陷为
未达到设计或合同技术要求,但对结构安全、运行无影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