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行政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购置、使用、保管程序、处置(报废),合理、高效配备有效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各控股公司在本制度原则规定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人员职责1
行政管理部(1)建立公司行政资产总帐及明细帐,做到使用部门、行政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三帐一致,帐、物一致,并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及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情况
(2)正确、及时办理行政资产增加、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做好账务处理
(3)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资产管理、使用及维护工作
(4)定期组织盘点,并提交盘点报告
(5)负责组织行政资产维护与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6)编制行政资产编号并贴制标识
财务管理部(1)负责建立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建立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会计报表
(2)办理行政类固定资产增值、转移、调拨、盈亏、报废等的财务手续
(3)计提折旧及账务处理
(4)参与行政管理部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各部门(1)做好本部门行政资产日常管理,建立台帐,确保安全完整不流失,坚持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2)及时反映资产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实相符
(3)正确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协助办理资产第1页共30页的内部调拨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部(1)负责电脑、整机外设、网络等相关设备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包括电子类设备的验收、安装、配置登记、故障诊断、简单故障排除等
(2)负责协助行政建立电脑及周边设备、通讯设备技术方面的台帐、配置登记、维修记录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四条、定义资产分类及定义:1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500元(含)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1年,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土地、房屋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车辆(生产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