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妇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一、一日生活安排制度(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
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
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
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
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膳食管理制度(一)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第1页共7页(三)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四)儿童食品应当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