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保卫制度为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
院长是医院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2、成立以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4、落实防火措施,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5、抓好安全用电: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3)会议中心、配电房、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6、落实防盗措施: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科室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医院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7、医院保卫科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第1页共3页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8、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
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工作制度1
医院安全工作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分管院长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各项安全工作
大型精密仪器室、治疗室、化验室、药库、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