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内部管理制度为依法办案,文明执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明确职责,强化管理,特制定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如下:一、工作职责1、负责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执行案件和委托执行、指定执行、受托执行案件,以及综合工作
2、执行局负责接待、登记、分立、对外委托、报告、会议等工作
4、执行局负责接待如下事项
(1)热心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认真处理各界来信来函;(2)宣传讲解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知识,法定程序;(3)未结、已执结的执行案件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处理的事宜;(4)查办重大疑难案件,对需要请示的案件,及时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5)协调法院之间,有关单位需要协调,审核复议的案件
5、积极开展执行业务研讨,组织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指导与管理,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执法水平
6、对本局执行案件进行全面评查
评查内容和形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执行案件的受理、管理、法律适用和审执方式以及执行费与执行款的收取手续;(2)执行笔录、执行程序、执行手续、执行方法、执行艺术;(3)执行的申请、移送、委托和执行期限;(4)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5)执行中止、终结、结案和执行回转;(6)执行立卷、装订、归档
7、深化改革
实行执行权运行机制的改革,改善活动方式,规范执行程序,严格执行管理、严肃执行监督,讲究执行艺术,研究执行方法,保障执行工作依法、有序、求实、廉洁、秉公地运行
8、综合治理
围绕执行案件,开展法制教育,坚持缓解疏导,多作思想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执行工作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9、内勤工作
及时做好收费管理、执行实际费用的管理,司法统计报表、执行案件卷宗装订、归档、文件收发工作
二、工作制度1、凡属立案庭移送执行局的案件,由内勤审查登记后报局长,由局长交执行员执行,未经立案庭立案的第1页共7页案件,一律不得进入执行程序,裁决案件由局长审查后,交执行裁决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