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普高毕业生岗位实习方案为确保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我局岗位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市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培育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仔细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做好新疆高校毕业生培育实习工作作为促进新疆跨越式进展、长治久安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民生工程,切实为新疆受援地区培育一批急需的、热爱祖国、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骨干人才
二、培育目标通过岗位实习期间的帮带指导,使学员的实践和应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定期沟通、典型示范与社会实践、参观考察,帮助学员开阔眼界,感受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使学员进一步增进民族感情,增强对祖国、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增强加快建设新疆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三、实习对象、时间、方式及岗位安排1、实习对象:新疆籍XX-XX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在新疆当地通过政审、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选拔确定的培育对象,在我局培育合格后,回新疆的乡镇、街道(社区)事业单位进编上岗
本次分配来我局岗位实习的学员共计14名,其中哈萨克族3人、维吾尔族7人、回族2人、锡伯族2人,均为女性
2、实习时间:XX年9月至XX年1月底
第1页共4页3、实习方式:采纳岗位实训、定期沟通、典型示范与社会实践、参观考察方式进行
4、实习岗位安排:实习岗位安排要与学员拟就业的岗位相对应,拟任该岗位的助理职务,每个实习点安排学员2-4人
14名卫生服务专业的学员实习岗位安排:7名去区妇保所(由区卫生局安排),另7名安排分别为莫愁湖街道3名、兴隆街道2名、南苑街道2名
在11月19日去妇保所7名人员与去社区7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