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这一话题,首先界定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内容及基本权利的限制的含义。然后阐述了国外有关基本权利的限制的理论,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依据、原则、方式进行了具体解释,说明了对我国的借鉴作用。并对我国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模式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说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模式主要存在着忽视公民基本权利、行政权力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缺乏相应的救济制度、司法审查的缺失等不足之处。接着提出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模式的改进建议,包括确立私权利地位、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具体化、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遵守公正的程序、建立必要的权利救济制度等内容。最后说明了只有完善基本权利的限制模式,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和宪政。【关键词】: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正文】:一、基本权利的含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及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含义1、基本权利的含义:在当今世界,无论是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是极为重要的内容。公民基本权利,是指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享有的、由宪法规定的他们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中的首要的、根本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这一术语,是我国宪法和宪法学界通用的术语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把公民基本权利称作人权和公民权,并把它作为宪法的核心内容。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的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规定,包括:(1)平等权(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3)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结社、示威自由(4)人身自由(5)宗教信仰自由(6)文化教育权利(7)社会经济权利(8)监督权与请求权(9)特定主体权利。3、基本权利限制的含义: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是指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的安全,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对基本权利的行使进行适当的限制,或在一定的范围内停止行使,维护公共利益和实现宪法秩序。二、各国关于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理论(一)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依据在现实实践中,不论是国际人权文件还是国家宪法,很多都有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有关规定。例如《世界人权宣言》中写到:“人民行使权利及自由时,仍应受法律所规定之限制……”。西班牙宪法(1978)第55条第一款规定:“在依法宣布紧急状态时中止本法规定的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通讯秘密、自由选择住所和迁徙、表达与创作自由、出版自由、和平集会与游行示威、罢工权利、采取集体冲突措施的权利等”。1947年的日本宪法规定:“本宪法所保障的国民的自由和权利,国民必须以不断地努力保持之。此种自由与权利,国民不得滥用,并应经常负起为公共福利而利用的责任。”可见,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是一种普遍的宪法现象。既然公民基本权利是一种对公民的生存和发展十分重要的底线性的权利,为什么又要对其进行限制?1、人性学说提供了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哲学基础英国哲学家休谟指出:“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的有些联系,任何科学不论似乎与人性离的多远,他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现代宪政中的“性恶”一词,已超越了其原本的唯心主义对人性判断的意义,在现实中更多表达的是种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人们借用该词表达的是种对客观现实存在的承认。人们借用“性恶”一词,意欲表达的是对权利或权力的警惕和怀疑态度,也是对客观现实表达的而借用的语言符号。不论我们认为公民基本权利是一种消极性的防御性权利,还是一种积极的请求权,都意味着一种利益、主张、力量,都具有一种无限欲望性,此种欲望若走向另一个极端,都会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务必要对公民基本权利在制度的源头就进行法律限制。2、价值比较理论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提供了合理性解释基本权利是否受到限制,取决于相应方是否有更高的价值公民的基本权利很重要,但也不能无限制的行使。如美国著名的大法官霍尔姆斯就说过:“对言论自由作最严格的保护,也不会容忍一个人在戏院里妄呼起火,引起恐慌。”不论认为权利是主张、或力量、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