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交接班制度(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1
值班制度(1)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
(2)病区值班由科主任统一以周排班
排班表一式三份,每周五前把下周排班表一份留科室,一份报人事处和医务处,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私自调班,调班、请假等应经科主任批准
(3)独立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
(4)临床科室值班原则上应实行三线医师负责制,不具备条件的科室可以实行二线医师负责制
一线值班由住院医师或副主诊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主诊医师担任,不必要时二线医师也可值一线班;三线值班由科主任担任
(5)一线值班应24小时坚守在值班岗位上;二线、三线值班实行听班制
一线值班因手术、会诊、专科门诊等离开病区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如离开时间较长或病区有需随时监护的危重病人,一线值班医师应委托好临时接替人员,并向值班护士书面说明
二、三线值班必须方位明确,通讯畅通、随请随到
(6)值班医师负责班内的各项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或因病情变化而临时处理的病人,在作必要的处理后,应及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书的书写
(7)一线或二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或有危重病人入院时,应根据情况,尽早请经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到位处理和主持救治工作
(8)医技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安排值班人员
人员配备、开展工作应满足临床需要,医师、技师分别独立值班,疑难报告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审核
(9)一线值班医师,可在正常班下班前一小时用餐,但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病区接班,接受科内或各医疗组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制度(1)病区应设值班医师交接班簿,每班应做好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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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做好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病情明显变化病人的交接班工作
(3)经管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书面和床头交接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和正在处理的新入院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