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工作制度校企合作制度xx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是帮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毕业生就业、满足企业人才需求,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
为创新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精神和我省“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总战略的伟大实践,积极落实人才培养优先服务区域经济,服务湖南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实验区建设与发展,服务XX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师资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各专业与省内、国内的企业尤其是XX市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社会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第三条机构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办公室
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管理,制定校企合作计划,指导校企合作各个环节的工作,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校企合作工作的正常运转
具体职责另行规定于《校企合作办公室职责》
第二章合作第四条原则校企合作坚持服务、互利、统一的原则
即校企合作应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服务、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原则;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目标校企合作的目标是
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优化学校专业设置,优化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加强学生素质和技能培养,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推进教师科研成果转化,全面提高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大力加第1页共6页强校企合作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帮助企业的技术革新和创新;帮助企业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学历水平
第六条条件(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校企合作的企业应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