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考核制度办法为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建立规范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所取得的实绩和成效,有效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津贴(奖金)的发放与个人的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庐办发04号)《关于印发〈XX县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绩效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工作实效透明化”的要求,建立有利于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工作落实的激励机制,塑造勤奋敬业、敢想敢干、勇于负责、善于操作的干部队伍,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务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通过建立以“工作细化、考核量化、注重实绩、奖优罚劣”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着力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切实提高机关效能,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达到改进服务态度、约束行为规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我镇绩效考核工作,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熊波,副组长王能耘、张家坤,成员张峥金、黄家文、孔贵明、罗时华、鲁克玉,由张家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协调、督查等工作
四、考核对象绩效考核对象为镇机关在岗人员(含科级领导)
五、考核办法1、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即公共项目(20分)、业务工作(60分)、综合评议(20分)
第1页共12页2、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取单位分管领导平均分;分管领导的考核取分管各办(站、所)工作人员平均分
3、考核成绩采取扣分和加分制
⑴项目满分减去所扣的分为该项目所得分,各项得分总和为工作项目成绩;⑵获区级(含区级)以上表彰加分,受到党纪、政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