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完善赵研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不满足于只是吃饱、穿暖,而是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房子自然成了人们渴求的目标
但是许多人在投资购买商品房之前对市场了解不深,缺乏房地产法律知识,加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跟进的不及时,结果在购房中引起一连串的法律问题,给购房者带来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应当对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指出对策和建议,以完善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
一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商品房预售又称做期房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而尚未竣工的商品房预先卖给买房人,买房人交付购房款或者定金,并在以后确定的时间将预售的房屋及所有权转移给买房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特征1
商品房预售是一种关系复杂的交易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期限而且市场风险较大的一种交易行为
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的缺陷
二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的问题商品房预售时,标的物尚不存在,开发商无法即时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预售作为一种远期交货买卖,由于信息不对称,本身就隐含了一定的缺陷
(一)商品房预售存在的风险商品房预售具有履行周期长、标的物尚不确定的特点,是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交易行为
同时,房屋预售制度降低了房地产企业的门槛,部分并不具备开发实力的企业进入市场,破坏了正常的经营秩序
一旦房地产企业投资出现问题,银行和购房人要面临承担较大的金融风险和市场风险
(二)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的问题第1页共4页我国正逐步加快建立并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
199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在立法上第一次确认引进商品房预售制度
此后,我国又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各地方的地方性法规,从总体上看,我国对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有法可依的,但是从实践看来,这些法律无论是在风险分担机制还是资金运作和监管及违规处罚等方面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