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卫生行政许可法律依据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XX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XX省卫生厅《关于公布XX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通知》XX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7类25种)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1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有关公共场所概念及涵盖范围:饭馆
指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餐饮第1页共6页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的就餐场所
指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不含婴儿洗浴
理发店: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