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机关考勤制度县工商局机关考勤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
上班时要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等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05以前,下班12:00;下午上班2:35以前,下班6:0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
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直至县局局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
到县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
对擅自外出、溜岗未参加考勤的,视同早退处理
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
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本县出差办事须经局长批准后书面报办公室备案方可
四、请假手续办理
1、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一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局长批准,并书面报办公室备案
2、机关干部职工按以下规定享受公休假:(1)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每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机关干部职工休年假须本人写书面申请,股室负责人拿出安排意见,须经局长批准后,交至办公室备案
工作人员年休假应在当年内休完,不计入下年第1页共2页度
未休(完)年休假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天给予相应的年休假补贴,事假可抵年休假天数
(2)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