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及考核制度考核对象
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安全管理2
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3其它事故考核3
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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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奖励的范围6
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6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