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文章标题: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为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考核机构市国土资源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
三、评议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罚分明
四、评议考核内容1、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情况
2、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情况
3、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五、评议考核方法1、实行部门、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
市国土资源局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行使行政职能科室进行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对本科室执法人员进行考核
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跟踪评议考核相结合
市国土资源局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行政执法科室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对本科室执法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在评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上报上级备案
3、实行全年百分考核,年终根据科室(个人)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共评出4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90分);合格(70分—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4、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具有一票否决权
被评为良好以上的科室(或个人),才具有参与先进科室(或个第1页共3页人)的评选资格
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不合格科室的负责人(或个人)应调离领导或执法岗位
六、考核标准(100分)(一)部门1、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的得10分
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
2、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得10分
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