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二条联席会议由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根据议题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担任
第三条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政策,组织研究、提出符合我街实际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管理机制;(二)研究分析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确定我街药品安全发展规划、计划要点和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分析、研究全街药品安全形势,确定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工作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三)向街政府提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工作意见和建议;(四)听取有关部门关于药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研究落实街政府、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工作规则(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议题涉及的范围可随时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反馈意见,研究对策
必要时可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列席,所有应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参会单位根据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
经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签后印发,并抄报街委、街政府领导
(三)联席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与会单位就会议议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交流有关信息;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商解决办法,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牵第1页共9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变动本单位联系会议成员、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第二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指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指南一、建章立制1、发文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专门机构及人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