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败之利剑如何铸造反腐利剑彻底根除腐败“毒瘤”——由反腐成绩单引发反腐工作的思考——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崔元庆2010年07月25日,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记者从高检院反贪局负责人处获悉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6570件178393人,挽回经济损失312.57亿元;大案94933件,占立案总数的64.77%,惩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3192人,占立案总数的7.93%,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8776件,厅局级以上干部1004人。面对这些数字,本人作为多年从事反贪工作的老干警心中真是喜忧参半,个中滋味真的是难以言表。我喜的是近些年来在党中央的高度关注下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一些高官纷我们检察机关在人民心目中的执法公信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但是,在这些数字面前我想我们每个中国人都不会有取得成功的快乐,因为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我们的党、国家和人民所无法估量的损失、无法言说的痛苦,它似一颗“毒瘤”侵蚀着国家肌体,蚕食着人民利益,破坏着党的形象,败坏着社会风气。我们的社会,尤其是我们检察机关应该怎样锻造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去剜除这颗“毒瘤”,使这张“黑名单”彻底的在世界消除。一、追根溯源,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贪污腐败是一种职务性、身份性犯罪,多是具有一定权力或在一些重要岗位上的公职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些人也曾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事,为社会做过较大的贡献,但是由于自身思想防线松懈,再加上一些名利的诱惑、吃拿卡要一点点滑向罪恶的深渊。所以,我们要想根本的改变目前存在的“前腐后继”情形,就要时刻关注干部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断培养他们同人民群纷落马,一些大要案纷纷得到查处,人情世故的困扰,他们就慢慢的由众的鱼水之情,要求他们要时时按照党纪党规检查自己,使之树第1页共4页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抵制各种不当思想的侵蚀,脚踏实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以自律、清正廉不为人情所扰,任何时候都能做到思想防线不松、纪律红线不碰,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干干净净地为党和人民工作。二、探索创新,健全防腐反腐机制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反腐实践也警示我们,一些重量级高官之所以最终“没能经受住考验”,在很大程度上与权力过度集中、权力制衡机制不健全、反腐制度缺乏创新有关。所以我们社会各界都应“扎好栅栏”,避免出现胡长清所说的“牛栏关猫,进出自如”的情形。我们应该从制度上健全完善,从法律上加强防范,研究建立包括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在内的完备法律体系,从源头上堵截腐败现象的发生,把腐败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2008年6月,中纪委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已经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架”,这样看来,一张让人不能、不敢、不想、也不必腐败的“天网”即将织就。我想,这张缜密的“天网”的建成将于官于民、于国于世都将是一大幸事。三、严惩不贷,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我们强调严厉惩治,绝不是提倡“过火”、“过头”惩治,而是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公正体现严明,以平等体现严厉,不使腐败犯罪分子为所欲为,逍遥法外。实际上,中央纪委实行的“双规”(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说清楚有关问题)制度,就是治腐的一种有效方式。我们现阶段要求定期申报、核查、公布各级干部的财产收入,对来源不明的收入、与收入不符的大额款项支出进行深入的追究调查,如发现问题就密切联系一切反洁,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2腐败职能部门,建立案件联办、协查、移送制度,防止以纪待法、第2页共4页以风掩罪、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