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接待日办实事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这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
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建立健全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有利于推动乡党委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党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疏通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渠道,保持党委与基层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党政办为党代表接待日办实事活动的主办部门,加强对本选区的本届党代表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乡党员服务中心为党代表接待日活动的承办部门,加强对本选区的本届党代表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宣传、组织和保障;乡职能科室、各村党组织、“两新”党组织为党代办实事活动的协办部门,加强对本选区的本届党代表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宣传、推动和落实
第三条党代表接待对象主要是选举单位内的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若对党组织、党员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党员引领下向党代表反映
第四条党代表接待日办实事活动是指党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待来访党员群众,及时收集和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党代表接待日活动主要采取集中接待、走访接待和电话接待三种形式
集中接待即每月第四周星期五上午,安排两名党代表在乡党员服务中心大厅接待党员群众
走访接待即党代表在接待日外不定期走访结对各村党组织和“两新”党组织,联系行政村和“两新”组织,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尽力为党员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电话接待即接待日由党代表接听热线电话,其他工作时间由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听热线电话,做好记录,转交当事人所属村党组织和“两新”党组织结对党代表处理,热线电话设在党员服务中心
第1页共3页第五条党代表接待日前一个月,应在党员服务中心接待大厅公告接待时间、地点及参加接待的党代表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