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社区农民健康体检落实方案各村(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做好第四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健康体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分二类:第一类为XX年度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和城镇居民;第二类为年满60周岁未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
为避开重复体检现象发生,各村(居)组织的妇女病体检、残疾人体检等工作可在保证相关项目的前提下与以上体检整合,但体检数不得重复统计
二、明确实施时间体检时间为XX年5月-XX年12月底
具体体检时间由社事办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上述时限内安排
三、明确体检目标以村(居)为单位,体检率不低于80%
四、明确体检项目(一)19周岁至60周岁人群: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胸透、血清谷丙转氨酶
(二)60周岁及以上人群:在上述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甘油三酯、胆固醇、尿酸、血清肌酐、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推断
在参合农民自愿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将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表面抗体检测纳入免费体检项目
体检单位一定要严格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三)0-6岁儿童:根据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法律规范体检
第1页共3页(四)在校中学校生:体检项目根据《关于印发省中学校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五)20—60周岁女性:继续按《县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农民健康体检进行妇科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子宫附件B超检查
(六)对于胸透项目,各体检单位应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不得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和《省农民健康体检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开展
五、明确工作要求(一)结合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