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第四章考勤制度4
1作息时间4
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
2工作时间:9:00-17:30,中午用餐时间为30分钟,员工轮流用餐,未用餐者照常工作
3根据工作的需求调整工作时间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执行
2考勤规定4
1所有员工必须每日准时到岗,于上班、下班时打卡,严禁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如被发现,公司将给予当事者及代打卡者《奖惩单》处分;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人员需经总经理批准,考勤办法另定;因公离开公司外出,做好外出登记手续,经部门主管认可后,可不打卡
未经认可,按旷工计算
2如遇特殊情况,例如打卡机失效、停电等,部门主管需要进行手工记录考勤,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
3忘记打卡者,初次不计,第二次后每次扣薪金20元,若一个月内累计达4次者,公司将发《奖惩单》处分一次
4根据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主管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5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前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单》,报部门主管书面批准,未经准假较长时间(指超过2小时)离开岗位办理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或私事者或在工作时间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均视为擅离职守
6无故迟到2小时、早退2小时、擅离职守或未经准假不到班者或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均为旷工,均作旷工处理;未经事先申请(紧急事件除外)和批准或在事后未补相关经公司认可的手续者,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4
1迟到、早退的具体扣罚如下
迟到、早退30分钟内,第1页共4页每次扣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当日半天不计薪处理;公司允许员工每月迟到3次,每次在30分钟内,将不计为迟到者,但必须双倍时间返还,超出次数的按迟到处理;迟到早退者每月累计达6次(含3次不计迟到)按旷工一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