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会风会纪规章制度会议是各级组织安排工作、推动落实的重要载体,会风是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反映了一级组织的战斗力、号召力和凝聚力,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的直接体现
为加强街道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落实参会人员各村(居)委、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各类会议,接到会议通知后,按照参会对象的范围要求上报与会人员名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会,确保到会率
凡未经街道相关领导或会议召集部门同意的,一律不得缺会、代会,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参会范围;参会人员要及时、准确地将会议内容汇报、传达和落实到位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街道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要按照“谁召集会议向谁请假”的原则,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经党政办或会议召集部门同意后方可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未履行请假报备手续的按缺会处理
对因事因病确不能参加会议的,凡要求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并向党政办或会议召集部门报告事由,可委派一名副职参会
凡要求各村(居)、各部门副职参会的,如本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向会议召集领导和主办单位请假,并商定合适人员代为参会
三、严格会议签到制度街道各类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原则上要提前10分钟到会并签到,不得代签
签到情况由党政办或会议召集部门统计,并交街纪工委备案
四、严格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秩序
会场摆放台签的,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座,未摆放桌签的会议要靠前集中就座,或按会务组织人员要求到指定位置就座,并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严禁在会场内玩手机游戏、随意交谈、开小会,不得在会第1页共2页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不得在会场内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离席
如要拨打或接听电话,须在会场外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