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十问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4-0044-02摘要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审计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但是目前很少有关于这方面的文献综述
本文对各类文献进行了梳理,依次探讨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必要性、概念、主体等,并提出了研究述评和展望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2016年4月出版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提到,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如今已不可取
有些省市比如苏州在2014年就已经把绿色gdp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标准
一、文献综述(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必要性
林忠华(2014)提出了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两个作用:一是事前预警,二是事后追责
董贤磊(2014)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仅可以规范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行为,减少资源浪费等问题;还能明确领导干部责任
蔡春、毕铭悦(2014)认为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可以促进环境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融合发展,使得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得到完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步伐,加强国家治理能力,以推动国家现代化发展
本文认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必要性在于:一方面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拓展和延伸,另一方面也是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防止各级领导干部以牺牲自然资源来达到经济发展或提升政绩的目的,同时也为领导干部选拔制度提供了新的举措;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而使得自然资源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达到高度统一
(二)自然资源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张友棠等(2014)将自然资源资产定义为国家所拥有或控制的各种具有第1页共5页使用价值的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