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治理结构的转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治理结构的转型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治理结构/转型众所周知,在20世纪60—70年代,我国以社区为基础进行筹资和组织的农村合作医疗以其可及性和可得性惠及多数农村居民,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誉为“以最少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
[1]到20世纪80-90年代,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大多数地区合作医疗解体
20xx年以来,政府把重建合作医疗作为建立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政策手段,全国许多地方都在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但由于其发展方向不清和理论研究滞后等原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被认为是目前最具争议的改革措施之一
为此,本文将从治理结构这一视角聚焦以下问题:传统合作医疗制度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为什么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在当时的农村是可行并有效的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治理结构内涵是什么
如何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治理结构,使之有效
下面力图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重新定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治理结构(一)传统合作医疗制度的缘起和演变在建国初期,严峻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对国家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出于对国防军事的考虑,模仿前苏联模式施行重工业超前的发展战略就成为必然
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工业基础薄弱,农业剩余产品是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原始资本,国家有而且只有通过工农业产品交换剪刀差方式从农村汲取经济剩余来推动工业化
因此,为全面推进工业化,建立了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城市壁垒,通过户籍所对应的票证体系把生产和生活资源滞留在城市中,同时,进一步推进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导致城乡经济社会运作机制有根本上的差别,在资源较为短缺的情况下,特别是工业化的取向使保护工业部门的劳动力成为了整个公共政策的首选目标和价值定向
[2]国家在福利分配上有针对性采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即从50年代初开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