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
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班都要签到、签退,签到时间为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签退时间为上午12:00以后,下午17:3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准他人代签
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应报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后,一律到办公室登记备案,明确去向、事由、时限;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
出差需延长时间的,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手续,否则视为缺勤
四、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
请假半天以内者,由分管负责人审批;请假半天以上者,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报局主任审批
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
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
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考勤情况实行一周一统计、一月一通报
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公布,接受监督
七、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违反规定的,按县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1页共5页第二篇:局机关考勤制度伊洛工业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考勤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局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第一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制度的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