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妇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健康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发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按照《某某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2年12月8日我院在精心的准备后,组织举办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培训的范围涉及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举办的集体儿童办园机构(包括公立、私立及其它形式办园)从业的卫生保健人员。地点设在医院七楼的会议室。我院副院长某某主持召开了大会。来自重庆妇幼保健的专家某某某和来自区疾控中心的某某,担任此次培训的主讲人。专家们精彩的讲解,深入浅出的为参会人员介绍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XX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知识;儿童营养性疾病预防和膳食管理;儿童健康检查及相关检测适宜技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资料管理及保健室(卫生室)设置;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制度。学员们听的津津有味,相互讨论,互相交流,专家们对大家提出的疑问都逐一解答。最后我院为参加培训的考试考核合后相关人员发放《XX市学前教育机构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下午5点30分,培训会圆满结束了。此次培训的成功是群策群力,有领导的运筹帷幄,也有职工的辛勤付出。通过组织这次培训,增强了全区范围各级各类举办的集体儿童办园机构(包括公立、私立及其它形式办园)从业的卫生保健人员对相关理论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提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卫生保健管理水平。于此同时也检验和提高了我院组织大型培训班的能力,我们坚信,有了此次的成功经验,我们必将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展开更加豪迈的诗篇。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