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为深入了解干部职工职工,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准确评价干部职工,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1、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2、局机关股室负责人;3、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1、日常交心谈话
局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干部职工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
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
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核反馈谈话
干部职工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干部职工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
干部职工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职工,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
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职工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1、组织约请谈话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第1页共3页2、集体谈话
针对领导干部职工或党员干部职工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
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职工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
党员、干部职工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