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林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通过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和表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章主要制度和措施第四条健全完善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十三道沟林场学法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
落实长白森经局政法办公室专题学法制度
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以及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通过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五条可充分利用召开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各种会议的时机,结合会议议题,在会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各党支部会议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第六条各级各部门抓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集中辅导的同第1页共5页时,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学,每人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个学时,并联系工作实际,坚持撰写学法笔记或学法体会,以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第七条坚持和完善法治培训制度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内容和要求
(一)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级部门、各科室、学法用法制度,纳入主题班培训课程,完善法治课程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