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山镇政府考勤制度(征求意见稿)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大兴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为全体镇直机关工作人员
二、出勤制度:(1)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切实为群众服好务
如有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或损害群众利益、假公济私、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群众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对直接责任人和本单位领导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情节严重者开除公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年度考核直接列为最差单位予以通报
(2)各办公室人员,除领导安排外出开会、下村抓工作以外,必须按时上下班
拖延10分钟上班和提前10分钟下班分别视为迟到和早退
三个迟到或早退折为一个缺席,三个缺席折为一个旷工
旷工连续超过15天者,按《国家公务员条例》(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3)凡遇防洪抢险、扑救山火等突发性事件,各部门要服从党政办调配,如无故旷工的(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每次扣罚200元;有意逃避的,从严处罚
(4)党政办负责考勤记录
严格考勤,对打人情勤、关系勤的,按当事人同等条件处理
对旷工者必须在当月底报经领导班子讨论定性后,当月扣罚
并作为当年年终奖惩评定的依据
(5)事假(含探亲假)每年不得超过60天,每月不得超过5天(特殊情况除外)
(6)签到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前签到(双休日上班相同),中午11点30分签到后午休;下午13点30分(五一至十一期间下午14点)前签到,下午17点签到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7)未签到一次扣20元
(8)严禁签到后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抽查发现一次扣30第1页共11页元
(9)每缺席一天扣50元,无故旷工一次扣100元,迟到一次扣20元
三、出勤考核内容
除国家法定假日XX县区政府规定的特殊假日外,全年缺勤六天以内者视为出满勤
四、迟到、早退和缺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