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青岛银行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会签稿)点击数:78来源:发布时间:2014-03-1115:08:07各市团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学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4号)精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现将2014年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名称“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二、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以“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为主题,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着力打造权威性高、影响面广、带动力大的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以此为带动,将大学生的创业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打造深入持久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将激发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打造整合资源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工作体系和特色阵地;将创业引导与立德树人有机结合,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有形工作平台。三、参与单位主办单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学联支持单位:省经济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承办单位:济南大学协办单位:青岛银行四、组织机构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大赛设立全省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省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全省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以上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1)大赛设立指导委员会,由全省组委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大赛设立全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省评委会”),由全省组委会聘请非高校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五、大赛内容(一)2014年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九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各高校报送参加全省复赛的项目数额不得超过项目数额分配表(见附件3)中规定的数额,项目数额分配表中未涵盖的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参加全省复赛。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2项参加全省复赛。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校级预赛或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大赛鼓励各高校将校级参赛项目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报备(凡按要求参加网络报备的项目,每件计2分,计入各学校最后总分),但每所高校通过网络审核参加全省复赛的作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额。(二)全国大赛还设立MBA专项赛和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参加,奖项单独设立,无需参加省级预赛。其中,MBA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MBA专业的各高校参加。(2)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只能组成1支团队参赛。(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4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