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文件通政发〔2008〕37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对政府各部门的督查考核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为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08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廉洁、务实、勤政、高效的政府形象,本着建立机制、形成合力、鼓励创新、严格奖惩,全面推进北京新城建设步伐的宗旨,特制定2008年对政府各部门的督查考核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以构建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快发展、狠抓落实为主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力服务奥运,加快推动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努力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不断开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新局面。二、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计分办法(一)对有行政处罚权单位的考核。1.考核对象(39个)。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区教委、区农委、区科委、区人口和计生委、区文化委、区财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人事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通州国土分局、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林业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地税局、区安监局、区国税局、通州工商分局、通州公安分局、区体育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州药监分局、通州公路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审计局、区旅游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区档案局、区民防局、区地震局、区气象局。2.主要考核内容。对有行政处罚权单位的考核包括五项内容,满分一三5分。(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30分)。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根据本意见和各自制定的具体考核办法对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主要内容包括:①本年度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②区委区政府文件、重要会议部署和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③区委区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折子工程完成情况。④区政府公布的本年度为群众所办实事完成情况。⑤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⑥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2)机关效能建设(25分)。由区效能办根据明查暗访情况,对各单位机关效能情况进行打分。主要内容包括:①认真研究、部署本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制定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落实。②有效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奥运筹办、保障等重要工作部署,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能够积极主动的履行相关职责,无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推诿懈怠以及由此造成的事故或消极、恶劣影响等,保证政令畅通。③坚持廉洁、高效、依法行政。能够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执行纳入到机关效能建设中,有计划地开展行政监督和立项监察工作。认真监督执行《行政效能回访制度》、《行政效能跟踪访制度》,切实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延伸到办事全过程、延伸到服务对象中,加强对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的监督与制约。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深化政务公开(包括乡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能够积极组织、扎实推进。同时,在公开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重大决策事项的公开、公开程序的执行、公开责任主体到位、公开渠道畅通等方面务实、创新,富有成效。⑤不断改进和完善全程代办服务制以及向基层延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向社会承诺的全程代办事项按照全程代办机制运行;相关内部运行体系和责任体系运转顺畅、清晰,没有规避程序、规避网上监察系统监督的行为发生。同时,在改进办事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主动为发展服务、强化监督上积极创新,富有成效。⑥对于受理或接收、承办的行政投诉以及政风行风热线反映的群众投诉、诉求,能够认真办理,主动协调解决。对于涉及违反行政纪律或行政效能管理规定,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能够严格责任追究。(3)依法行政(一五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