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改革开放与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是对外贸易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管理权限、经营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
(性质)它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外贸战略与政策顺利实施的制度保证
(作用)先进的外贸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贸易水平、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高一国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
二、新中国的统制外贸体制的建立措施(一)建立由中央政府集中管制的外贸行政管理体系建国后,没收、接替了国民政府和官僚资本的进出口企业,建立了国营外贸公司
52年9月,内外贸分开管理,设立对外贸易部,领导全部外贸企业,实行单一指令性计划管理
(成果)对外贸易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的高度集中的外贸体制形成
(二)对私营进出口企业采取逐步限制的措施1950年:私营进出口企业4600家,从业人员3
5万,资金总额1
3亿1951年:不得直接与苏联和东欧各国进行贸易
进口所需外汇需申请获得
53年下半年起,禁止使用外汇;进口需接受国营公司的委托;出口方面,国家对主要农副产品统购统销,私营商空间进一步缩小
55年底,私营进出口额在全国总额中的比重下降为8%
(三)制定和实施全国统一的外贸管理制度5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管理暂行条例
保证了中央政府对外贸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51年2月起,把已经建立的天津、青岛、上海、武汉、福州、广州等主要口岸的对外贸易管理局划归中央外贸部直接领导
(四)按商品经营分工的不同设立国营专业外贸公司1953年,设立了14个外贸专业进出口公司,两个分别经营海运和陆运的外贸运输专业公司
后来,各个外贸专业公司又进行了多次调整,在各地设立了分支公司
三、新中国实行统制贸易体制的原因政治原因:从旧中国到新中国,收权的必要
外交和安全原因:保持政治和经济的独立,突破封锁,追随社会主义阵营
经济原因:集中人、财、力,尽快恢复战争创伤、发展生产,促进国民经济重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