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指导员(健美操)培训大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有关培训要求的规定,给健美操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专项理论、专项技能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并结合我国健身市场对健美操指导人员的从业要求,特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目的与任务通过健美操专业培训,使申报相应等级健美操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者加深对健美操运动的理解,掌握健美操项目的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和技能,达到《标准》中各级健美操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理论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为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做好准备
二、培训对象对健美操指导员的职业感兴趣、从事或准备从事健美操指导员职业或希望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三、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实用性原则
根据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实际需要,解决学员应知应会的问题
(二)实效性原则
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能力培养,克服纯学术性教学的倾向
(三)灵活性原则
形式多样,方法灵活,除采用课堂讲授外,可适当采用参观考察、研讨等方式,使学员开阔思路和眼界
(四)规范性原则
认真执行本大纲,突出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核纪律和考勤制度,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五)培训与调研相结合原则
在培训过程中,应对有关培训内容和效果进行调查研究;也可对推行《标准》以及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四、培训内容与时数分配(一)培训方式与时数分配方式等级集中培训自学总学时公共理论培训专项理论与技术培训百分比学时百分比初级2452150中级3048120高级364690指导师403660(二)专项培训时数分配学时等级专项理论专项技术与技能总学时学时百分比学时百分比初级1834
6%3465
4%52中级1837
5%3062
5%48高级2043
5%2656
5%46指导师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