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四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根据黔府办发(2011)106号、黔人社厅通(2011)417号、遵市人社通(2011)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师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绩效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遵循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以下原则: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注重实绩;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因素:工作量因素,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因素,岗位难度因素,履行岗位职责因素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范围学校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其中,学校主要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控制在本单位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
5倍以内)以及考核细则由市教育局制定,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市教育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开支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见附件)附件1:遵义四中教师绩效考核细则附件2:遵义四中员工绩效考核细则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一)教师工作量标准1、教师工作量标准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校本选修课程Ⅱ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周课时101112学科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音乐、美术、体育校处干部兼课周课时1314校级2,处级42、教师兼职岗位工作量核定岗位名称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高三高考学科教师岗位工作量0
1每节课计算为1
1节课教师工作量按照承担课程的多少以及兼职工作情况累计计算
跨课头备课按两个课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