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农民工工资的决定模型刘林平/张春泥2012-8-2513:35:05来源:《社会学研究》(京)2007年6期第114~137页【作者简介】刘林平,中山大学政务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张春泥,中山大学政务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珠江三角洲农民工问卷调查资料的回归分析,构建了一个决定农民工工资水平的模型
本文发现,人力资本中的教育年限、培训、工龄等变量对农民工工资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年龄和性别也有显著影响;企业制度中的企业规模和工种对工资有显著影响,规模越大,工资越高,工种表现出明显的等级性
企业所属行业和企业性质对工资没有显著影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和缺工情况同样如此
社会资本变量和社会环境变量对农民工工资水平没有显著影响
本文认为,农民工的工资是处于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一端的,高度市场化的,缺乏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或晋升机制,也少受劳动力市场用工情况变化影响的,没有地区性差异的一个实实在在的刚性的低工资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企业制度/社会环境一、文献回顾和研究假设在马克思看来,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价格体现
“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
“劳动力的价值由两种要素所构成:一种是纯生理的要素,另一种是历史的或社会的要素”
后一种要素,马克思认为,是“每个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
这种生活水平不仅包括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而且还包括满足由人们赖以生息教养的那些社会条件所产生的一定需要”(马克思,1972/1898:181、199)
马克思的经济学被称为“政治经济学”,他对工资的考察不是基于纯粹经济学的立场,而是基于经济社会学的立场
因为,他把工人得到的工资置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社会结构之中,工人的工资当然还取决于与资本家的斗争
但是,马克思认为,工资和劳动力生产率之间没有函数关系,也与劳动力市场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