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工作队伍整体的管理水平,全面的、科学的、客观的评价每一位辅导员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除继教学院和软件学院之外的我院全体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1、政治素质
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勤奋工作
2、思想道德
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严于律已,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
3、工作态度
能否安心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政治辅导员的职责
4、工作作风
能否经常深入到班级和学生中去,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关心和爱护学生,在学生中广交知心朋友;团结同志,富有合作精神
(二)能1、组织管理能力
主要考核其组织管理办法、水平和效果
2、解决问题能力
主要考核其独立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
主要考核其人际交往和协调沟通的能力
4、创新能力
主要考核其创新意识和在班级工作中的创新能力
5、工作效率
主要考核其能否按时圆满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勤1、到岗
能否对分管班级全面负责,并跟班参加各项活动,尽职尽责,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能否对分管工作务实、负责,埋头苦干,处理问题及时,不推诿、不扯皮,工作热情高,肯学习,能钻研
能否按时参加学院、系(院)召开的各种有关工作会议
(四)绩1、学生工作部、系(院)及其他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量及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