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字第2009007-1.0号签发人:李建军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优秀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表彰先进,鼓励有为,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年度优秀考评表彰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激励先进、鼓励创新,弘扬时代精神的重要形式。第三条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为各岗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第二章优秀考评的类别及数量确定第四条优秀考评每年一次,每年12月进行优秀的初评工作,在年度职工大会前确定并公布,在年度大会上进行表彰。第五条年度优秀分为: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优秀员工、优秀项目部。第六条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数量的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公司总监总人数的10-一五%。第七条优秀项目经理数量的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公司项目经理总人数的一五-20%。第八条优秀员工数量的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公司员工总数的3-5%。第九条优秀项目部数量的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公司项目总数的1-2%第十条原则上机关优秀员工数量不超过公司优秀员工总数的10%。第三章优秀考评机构第十一条年度优秀考评表彰工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公司成立考核评比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考评办设在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年度优秀考评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考评办公室组成:办公室主任:韩艳成员:吴小富、郑大为、陈林烽、吴慧群、黄敏怡、徐洪涛第十三条考评办的任务1.发布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2.收集参评人员、项目部上报的年度总结及参评资料并予核实。3.组织考评工作,对参评员工、项目部进行评分。4.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上报总经理办公会议。5.对评定的优秀个人及项目部进行公布、表彰和奖励。第四章优秀考评程序第十四条考评办根据年度实际总监、项目经理的人数以及在职员工及项目部的数据,确定年度各类优秀评选的数量。第十五条各参评的优秀总监、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部、优秀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先进事迹报告;第十六条考评表彰工作按照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把关,严格按条件,重业绩、重数据,突出先进性。第十七条公司公开发布考评通知,参评的优秀总监、项目经理、优秀员工及项目部按评选办法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说明,经分公司(区域)审核推荐,报考评办。由考评办组织专题考评后确定优秀总监、项目经理、优秀项目部及优秀员工的初步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第十八条机关优秀员工由各部门推荐,企业发展部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考评,报考评办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第十九条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部、优秀员工,在公司年度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和奖金。第二十条优秀项目部的员工原则上不再参加优秀个人的评选。第二十一条个人优秀不重复评选。第五章评优必要条件第二十二条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条件1.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公司注册。2.公司工作时间在一八个月以上,并在总监岗位工作12个月以上。3.年度内本人及所承担的项目无安全、质量事故、批评及不良行为通报。第二十三条优秀项目经理必要条件1.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项目投资师、证书其中之一,并在公司注册。2.在公司工作须满一八个月以上,并在项目经理岗位工作12个月以上。3.年度内本人及所承担的项目无安全、质量事故、批评及不良行为通报。第二十四条优秀员工必要条件须在公司工作满16个月以上。第二十五条对工作表现特别突出且工作业绩特别显著,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工作时间可放宽到12个月。第二十六条优秀项目部必要条件1.工程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在1.5亿以上)的项目部。2.参评项目在参评时已竣工或工程量完成50%以上。3.年度内无安全、质量事故、批评及不良行为通报。第二十七条工作年限的计算以当年的12月31日为截止日。第二十八条年度工作总结和评优资料按要求认真、全面,及时上报。第六章优秀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考评办法第二十九条优秀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