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考核聘用简章根据省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0〕14号),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考核聘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0〕49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政综〔2010〕31号),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聘用管理的意见》(泉丰人综〔2007〕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笔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在丰泽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中公开招考聘用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考单位、职位、要求及人数此次编外人员考核聘用共设置职位8个(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丰泽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考核聘用计划表》),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聘用工作人员7名
二、招考对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须为具有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满1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1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2007年5月9日前已聘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5、2009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关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学历;6、符合用人单位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且没有违反计生政策;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符合报考条件;8、自行解决住房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1、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