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与上市的条件主板、创业板对比上市条件包含的主要内容具体条件(主板)具体条件(创业板)1、主体资格对注册地及股东人数的要求(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在境内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且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公司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在境内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且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公司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对持续经营的要求(1)发行人自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1)发行人自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权属无纠纷要求(1)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3)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
(4)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1)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