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财政局日人社办发〔2010〕83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日照市技能扶贫招生与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高级技工学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山东省技能扶贫招生与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认定办法》、《山东省技能扶贫招生及学生管理办法》和《日照市技能扶贫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具体规定,现就做好2010年度日照市技能扶贫招生与就业安置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审核认定技能扶贫对象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认定办法》规定,对技能扶贫生源资格进行审查
农村技能扶贫对象要从农村低保家庭中产生
要按照规定公示程序、内容和格式,将认定对象名单在生源所在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进行公示,确保贫困生身份的真实性
今年省下达我市技能扶贫招生计划250人,各区文件县要尽快按照市分解下达的技能扶贫招生计划,按照1:3的比例分解到乡镇(街道),同时应拿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重点安排符合技能扶贫条件的因病致贫家庭和单亲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
残疾学生生源计划,各区县可协调当地残联等部门帮助推荐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参加技能扶贫计划
各区县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确保完成市下达的技能扶贫招生计划
市将对各区县完成扶贫招生计划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二、认真做好技能扶贫生招生录取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培训学校要紧紧围绕技能扶贫计划的实施,加大对技工教育的宣传力度,使社会、群众和学生了解、认识技工教育
要通过宣传,促使更多的城乡家庭的子女就读技工学校,通过学习掌握技能,最终实现稳定就业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下达的技能扶贫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要求(见附件1、2),认真组织好技能扶贫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