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摘要]悬赏广告作为我国民法上的一项制度,其法律性质在当前是争议“”“”颇多的论题,在理论界主要有单方行为说和契约说两种迥然不同的观点。而我国目前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法规少且简,对其性质也未明确界定,由此为“”我们的司法实践带来诸多问题,如法官对悬赏广告案件的处理是采用契约说“”还是单方行为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对案件“”“纠纷的处理至关重要,文章将其法律性质界定为单方行为说,并从单方行为”说角度分析和完善悬赏广告制度,以此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键词]悬赏广告;单方行为说;契约说[Abstract]Rewardadvertisementsasasystemofcivillawinourcountry,thelegalnatureofthecurrentisacontroversialtopic,intheorymainlyinclude"unilateralactionsaid"and"thecontractsaid"twoverydifferentviews.AndourcountryatpresentabouttherewardadvertisementlawsandregulationsandJane,lessisnotclearlydefinedonthenature,whichbringsmanyproblemsforourjudicialpractice,suchasthejudgetorewardforthecasesofadvertisingistouse"thecontractsays"or"unilateralactionsaid"thereisnoclearlegalbasis.Soclearthelegalnatureofrewardadvertisementiscriticaltohandlingofcasesofdisputes,thearticledefinesthelegalnatureof"unilateralactionsaid",andanalysisfromtheAngleof"unilateralactionsaid"andimprovethesystemofrewardadvertisement,inordertoprotectthe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ofbothparties.[Keywords]rewardadvertisements;unilateralactionsaid;thecontractsaid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人给予报酬。其法律属性在学术界历来是备受争议的论题,随着社会与科技的不断发展,悬赏广告的不断增多,在现实生活中因悬赏广告发生的纠纷不计其数,但是我国对其的相关法规甚少,各位学者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也是意见不一。因此文章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当前主流的单方行为说和契约说进行分析,并在支持单方行为说的基础下研究悬赏广告在适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提出完善建议,从而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一、悬赏广告的概述(一)悬赏广告的概念悬赏广告很早就有,在我国,根据《史记·吕不韦列传》的记录,悬赏广告最早应该在秦代出现。在今天,悬赏广告的应用更为广泛,如寻找遗失人或物、政府悬赏通缉、征集稿件、危难求助、举报罪犯等。显而易见,悬赏广告自古以来就在人们社会生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关于悬赏广告的定义,中国目前的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在学术界中,王泽鉴先生定义为“对完成广告中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1]史尚宽先生表示“悬赏者用广告的途径对完成广告内容的人,履行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2]崔建远“先生认为是广告人用广告的方式,表明对完成悬赏广告要求的指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3]“而杨立新先生认为:悬赏广告是一种合同,即悬赏人以公众所知的广告方式发出要约,行为人完成广告中的指定行为便是做出了相应的承诺,就可获得报酬”。[4]除此之外,对于其他不同的意见主要表现在:英美法系国家把悬赏广告看作为一种要约,而大陆法系把悬赏广告定义为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不论是按照悬赏广告含义的哪一种说法都可以看出其成立要件有如下几个:第一,存在广告者。广告人作为悬赏广告内容的发出者,并没有限制只能是自然人或者公司和机构等的法人,主体范围的广泛性表明其也可以是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悬赏人作出广告意思表示,就表明其应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为无行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欠缺法律效力,对履行相对人的债务存在瑕疵。但是若广告人死亡或者成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者,那么因其之前广告行为而产生的债务该怎么处理?目前在法律领域并未有说明:有人表明说其继承人继承或其法定代理人承担,还有人认为债务随广告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消灭。但本文认为从维护交易公平安全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方面出发,更倾向于前者。第二,须以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