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区违规建设集中综治方案为切实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城市建设,严格土地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土地,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和违规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XX县区委县政府(办字号)《县开展规划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和违规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城市建设和土地保护利用的职责。通过开展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政策法规宣传,加大对违规建设、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行为集中整治,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维护规划权威,促进我县土地利用和XX县区规划的可持续发展。二、目标任务整治范围是我场区域内所有违规建筑。整治重点是查处国道沿线及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违规建设。特别是党员干部违规建设、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和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行为。整治目标是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有效地规范土地市场和建设行为,使XX县区和城乡结合部的违规建设、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和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行为基本得到有效制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1)年元月1日以来各类违规建设、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和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行为。(2)切实履行好本场的土地监管工作职责,对各类违规建设、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和非法买卖(转让)土地的行为集中整治,使本场区域内违规建设、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和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行为得到遏制。(3)在县政府的统一布署下,积极配合县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打击违规建设、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和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行为。(4)通过加强《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第1页共3页规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理念和土地保护意识。(5)坚持堵疏结合,对确需建房的城郊村民统一规划选点,依法依规批建。三、工作安排集中整治时间为三个月(从6月30日至9月30日)分五个阶段实施。1、宣传发动阶段(6月30日-7月10日)场里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整治行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国务院有关加强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家喻户晓,强化规划审批和保护土地资源意识。2.调查摸底阶段(7月11日-7月25日)组织力量,对县规划区内的村民建房进行详细调查摸底,逐户排查,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汇总报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3、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8月25日)违规建设、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和非法买卖(转让)土地的单位或个人要充分提高认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如在本阶段主动纠正,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归还非法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县整治领导小组将责成相关部门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4、村民建房选点和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9月20日)(1)对村民在规划范围内建房,须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召开有关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出台村民建房选点方案。(2)对违反城市总体规则要求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建筑依法拆除。对拒不主动纠正的集中力量强制拆除;对此项整治出来的符合规划但没有合法手续的,补交相关税费和罚款后,补办相关手续;对非法买卖(转让)土地的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对党员干部、分场、小组负责人参与违规建设第2页共3页和非法用地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整治过程中顶风作案的予以坚决打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县整治领导小组将抽调由监察、建设、国土、房管和公安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整治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敷衍、打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加强领导成立开展违法违规用地和违规建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五、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县各职能部门XX县区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各组的工作,确保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各阶段工作按期顺利开展。六、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