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党风廉政计划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牵动,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保障,规范城乡建设行政权力正确运行,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1、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
要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要求,全面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水平,充分发挥规划在引导城市发展方向,指导重大项目建设,科学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综合性调控作用
加大对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情况,重要规划修编和编制进度质量情况,保证规划实施到位情况,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行政过错追究制度,逐步形成从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到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
扩大省市(地)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范围,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城乡规划层级监督网络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不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盲目扩大城市占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破坏生态环境,不切实际大拆大建、重复建设等行为
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进一步强化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城乡规划管理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定上级规划行政部门对下级规划行政部门工作检查、纠错办法和建议人员处分管理办法,以适应科学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要求
2、督促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按照“住有所居”的总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第1页共6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