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东平中心卫生院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9〕29号)精神,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2009〕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卫妇社发〔2009〕98号)和《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人口和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桂卫妇社〔2009〕34号)、《博白县卫生局、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博白县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实施方案2.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方案3.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4.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项目实施方案5.儿童保健项目实施方案6.孕产妇保健项目实施方案7.老年人保健项目实施方案8.慢性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9.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博白县东平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为确保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博白东平中心卫生院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春建院长副组长:黄云宇副院长李兴副院长王源副院长王悦副院长成员:严天平宋文良李德秀朱鹏飞廖媛张玉英朱光杰蔡义瑜林锋朱翠英朱杏紫梁明娟李松刘秋晓许丽萍张德干李舒婷韦春柳黄飚梁先铭刘梦婷阙祖波王海锋郑兆军李明锋周为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云宇副院长分管,办公室主任由李德秀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蔡义瑜、朱翠英、黄飚等三位同志担任。具体分工安排: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健康教育严天平严天平黄云宇宋文良林锋刘秋晓健康档案蔡义瑜蔡义瑜李舒婷许丽萍李松张玉英预防接种李德秀李德秀朱光杰张德干王海锋梁明娟传染病处理李德秀周为东郑兆军儿童保健朱翠英朱翠英李明锋朱鹏飞孕产妇保健朱翠英廖媛朱杏紫韦春柳刘梦婷老年人保健黄飚王源梁先铭慢性病管理黄飚黄飚王悦精神病管理黄飚李兴阙祖波附件1博白县东平中心卫生院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实施方案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件和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现形式。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和管理工作,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标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20%以上。二、项目实施范围2010年项目在全镇内实施三、项目活动内容(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规定。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认真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各项工作。(二)开展健康档案管理培训。加强对本院、乡村医生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2010年健康档案管理人员80%以上通过培训。培训内容按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进行。(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服务,并及时填写、更新和补充相应医疗卫生服务记录,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四)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使用全区统一的社区卫生信息管理软件,建设覆盖全镇的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网络,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水平,为医学研究、科学决策等提供依据。四、项目组织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组长:蔡义瑜公共卫生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张玉英李舒婷许丽萍李松五、项目工作流程(一)确定建档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