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东平中心卫生院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9〕29号)精神,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2009〕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卫妇社发〔2009〕98号)和《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人口和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桂卫妇社〔2009〕34号)、《博白县卫生局、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博白县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实施方案2
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方案3
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4
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项目实施方案5
儿童保健项目实施方案6
孕产妇保健项目实施方案7
老年人保健项目实施方案8
慢性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9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博白县东平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为确保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博白东平中心卫生院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春建院长副组长:黄云宇副院长李兴副院长王源副院长王悦副院长成员:严天平宋文良李德秀朱鹏飞廖媛张玉英朱光杰蔡义瑜林锋朱翠英朱杏紫梁明娟李松刘秋晓许丽萍张德干李舒婷韦春柳黄飚梁先铭刘梦婷阙祖波王海锋郑兆军李明锋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