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治理中心工作计划20**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中心将继续以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为基础,以推行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为手段,以强化路检执法和停放检测为保证,以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维修和报废为辅助,以发展可持续交通为根本,全面推进在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健全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标志发放、网络传输、执法抽测、维修治理和淘汰报废的监督治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治理,确保在用车达标全面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
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委托工作,审核批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单位
对于不同种类或用途的在用机动车实施不同的环保定期检验周期
按照总局制定的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治理制度,对检验合格的在用机动车加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对无标志的车辆可以采取限行、加大抽检力度等限制性措施
在用机动车的定期检测应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车型和地域选用相应的检测方法;开展车载诊断(obd)排放法和目测法检测
逐步建立在用机动车环保维修制度
积极开展环保检验维修设备和配件的治理工作;维修单位和车主应按照维修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和保养;机动车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对维修单位人员进行培训
积极开展在用机动车的达标抽查工作
以环保标志为手段积极开展路检工作,促进在用车达标排放;加大对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的抽查力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开展停放地机动车的排放抽检工作
建立在用车过户环保检验制度
在用机动车过户前必须进第1页共3页行排放检验,过户时应出示排放检验合格证实,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予以过户
加强公共机动车、出租车、运输等营运车队的排放检验,根据我市机动车污染状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营运在用车的改造和治理
(二)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治理系统建设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