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疗疾病,保护公司全体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类医疗保障实施范围:(一)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实行公司医疗保障与社会医疗保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
(二)钟点制员工(以下简称钟点工),参加以及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公司的年度体检和疫苗注射
(三)港澳台籍及外籍华为员工,不包含在本《规定》保障范围之内
他们享受公司提供的年度体检、疫苗注射,以及购买的商业性健康保险
(四)合资企业,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身情况,自行制定医疗保障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为推行医疗保障制度,实施下列项目:(一)预防保健项目1、年度体检2、专项体检3、疾病预防4、新员工录用体检(二)医疗服务项目1、门诊医疗2、住院医疗3、高额医药费补助第四条公司医疗保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和实施,健康指导中心协助
第二章医疗保障基金第五条公司每年按员工工资总额的5%,筹建“医疗保障基金”和“意外保险基金”,其中,用工资总额的4%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作为员工既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又享受公司医疗保障的资金来源
用工资总额的1%建立意外保险基金,用于员工遭受工伤及其他意外伤害的补偿来源
意外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将另辟文件规定
第六条医疗保障基金用于两个方面:(一)“缴费与门诊补助”,占员工工资总额的3
5%,用于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以及为员工建立公司个人门诊帐户
(二)“住院治疗与预防保健基金”(以下称住院基金),占员工工资总额的0
第七条为确保低工资员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对达不到“保底线”的员工,用行政费用予以补差
“保底线”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第三章个人门诊帐户第八条“缴费与门诊补助”按本人工资的3
5%提取,首先用于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剩余资金存入个人门诊帐户
个人门诊帐户资金属个人财产,由个人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