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十二五总结及十三五规划一、**区民政工作十二五总结(一)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1、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制度及孤儿养育制度
20XX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待办法》及《**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等政策法规,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规范孤儿管理和收养登记,简化收养登记办理程序
使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录入孤儿信息数据,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消费指数的变更,我区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及孤儿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大大提高了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20XX年,我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27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210元;20XX年10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385元;到20XX年我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50元
我区的五保供养标准从20XX年的每人每月427元提高到了20XX年的每人每月1000元;我区的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20XX年的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20XX年的每人每月1400元
20XX年,我区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20XX年10月起,我区散居与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00元;至20XX年6月,我区孤儿养育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331元
20XX年至20XX年6月,我区共有24932户次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616人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3369
5万元,五保供养金4947
28万元,城镇三无人员生活保障金130
28万元,孤儿养育金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