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星级”达标考核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使公司所辖各收费站的收费人员“星级”达标考核工作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正确评定员工的工作业绩,并为员工绩效工资和职业发展的制定提供依据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公司所辖各收费站全体收费人员
第三章实施办法第三条本办法实行90分起评制度
第四条90分起评,是指能够基本满足本岗位的相应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及所涉文件规定的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都能达到的标准
第五条本办法以90分为起评分,依照日常工作考核进行加分和减分,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月星级,星级成绩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并记入本人档案
1、奖分依据a)工作突出者:指每月的正常考核中在收费业务、文明服务、遵章守纪等几方面特别突出人员
b)特殊贡献者:指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合理化建议有推广价值被采纳、科技革新有应用价值等,即在本职工作以外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
2、扣分依据a)不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者:指在日常工作中,违反上级部门或本站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收费纪律、安全纪律、军事化管理制度等
b)收费业务不熟练者:指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如相关工作记录及相关统计报表填写不准确、收费系统操作不娴熟等
c)日常工作不文明者:指在日常工作和待人接物期间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员,如收费发卡期间不使用文明用语、对待司机态度生硬、着装不规范、服务标识不齐全、待人接物态度蛮横等
第六条本办法由公司收费稽查部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每月5日前,各收费站完成上月星级考核数据统计工作;每月10日前,公司公布上月星级考核结果并下发通知
2、星级考核形式分为所在收费站考评、收费稽查部考核两部分
3、收费站负责提供相关考核数据,收费稽查部进行核查统计打分,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公司设立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