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一、编制说明为加强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加快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步伐,省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请遵照执行
1、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创建达标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2、达标工地考核仅对施工单位进行,达标工程考核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综合进行
3、本《标准》采用千分制
评分达到60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评分达到850分及以上者为示范级
达标工程考核分值计算为:∑项目所有监理标段得分建设单位得分×0
1+————————————×0
2监理标段个数∑项目所有在建施工标段得分+—————————————×0
7在建施工标段个数达标示范工程标准:工程考核总分应达到850分以上,同时所有参建单位个体得分必须全部达到650分以上,且未发生人员伤亡责任事故
4、本《标准》各小项扣分上限值为该小项标准分
二、建设单位达标考核标准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项目概况:序号类别考核内容考核方法扣分标准标准分扣分实得分小项序号1执行政策对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政策、法规进行贯彻落实
查单位行文、会议记录和工作台帐
未见记录者不得分;记录不全扣5~20分
501制订“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贯彻实施方案
未见文件不得分
802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部署
未见记录不得分
503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查会议培训记录、汇报材料
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5分;不按照要求报送材料的,每次扣5分
5042责任落实单位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内部各部门安全责任明确,明确归口部门和责任人
责任未落实或不明确的扣10~30分
705建立安全会议、检查、隐患整改及事故报告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