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QG/WL-DC-WZ2011(分包工程配合协议)002号卧龙·北江豪庭AB组团消防分包工程配合服务协议协议编号QG/WL-DC-WZ2011(分包工程配合协议)002号签约日期2011年10月8日鉴证编码鉴证日期2011年10月8日协议主题卧龙·北江豪庭AB组团消防分包工程配合服务甲方五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包单位)乙方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丙方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为了更好的完成卧龙·北江豪庭AB组团消防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清远市有关建设工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更好提供现场配合管理服务及对配合管理的内容和费用、分包单位水电费用、总包单位已替分包单位付清的政府规费(包括:建筑工程交易费、噪声排污费、担保费、保险费、印花税、劳动力资源费等),经甲乙丙三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管理范围同乙方与甲方所签订合同的承包范围
二、分包工程质量乙方所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三、分包工程进度3.1乙方所分包的工程必须按照由甲方、丙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丙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3.2乙方的施工不得影响丙方的正常施工,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工程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丙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甲方责任4
1甲方提供给丙方一份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副本;4
2甲方须支持丙方现场管理工作
如乙方在安全、工期、环保及文明施工方面达不到现场管理的要求,丙方对乙方采取的处罚措施,甲方配合支持丙方合理意见;4
3甲方协助丙方控制乙方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4
4监督检查分包工程的质量并组织的对分包工程的验收;五、乙方